引用:
作者dmwc
要追究是要追究,但根本就不是主因,主因是有人漏氣後沒有馬上中止輸送也沒有通報
另外如果說 0.1% 都要追究,事實上有很多人都在這次上有錯,包括消防隊都有,但我想現在也沒人敢追究了
台灣最厲害的就是道義上的責任,重要的災區不先弄好,路上還破一條大坑洞,卻急著去追查 3x 年前是誰核準,災區都不急著去弄卻先去翻文件,反而這種責任啥都不必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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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法律上的責任,僅止於道德層面上的責任,的確追究已經意義不大,
但明顯是法律上的責任,當年就不應該存在的東西,說違法的東西不重要,沒有追查必要,
卻又指責台灣只會追道德層面的問題,很矛盾.
正是因為大家都覺得很多人犯錯,應該負責,但也僅只是覺得,
所以釐清在法律上的責任才顯得重要,
而不是含糊的丟出一個很多人都有錯,到底錯在哪? 道德? 法律?
災區復原跟追查真相,到底哪裡衝突了? 難不成要檢調單位也丟下追查工作去災區幫忙嗎?
不追查相關文件記錄資料等等,要怎麼釐清相關人等要負甚麼責任,
例如榮化跟華運當天的相關紀錄,也要等災區復原了再去查嗎?
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人在進行,怎麼會混在一起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