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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搭配這則新聞閱讀不知道會是怎樣的結果

通保法實施 呂秋遠:網路罵人除罪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804/445788/

因妨害名譽最重本刑僅2年以下,因此不能申請調IP。


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這............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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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4-08-06, 11:26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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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