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umi
我也同意市政府難辭其咎,
不過是在於沒有能及時掌握管線的所有者。
至於沒有做為的部份,
如果你所謂的做為是指在3個小時內“撤離”,
我是不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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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陷在氣爆危機裡面的時候,
在多的認不認同跟抓戰犯都無法減輕你眼前的氣爆危機。
的確沒錯,今天再確認洩漏的原因是什麼之前,政府的確不該亂啟動大規模的撤離。
問題是,因家裡面充滿瓦斯味逃出的居民,該何去何從?
強迫趕回家?自己找鄰居家躲?自己找路逃走?
最安全的方法不就是,統一由情資充分的消防隊員,協同里長,
統一引導或陪伴這些居民離開不是?
狀況不明下,政府的確不能強迫所有的居民撤走,
但政府可以提供居民安全離開的機會跟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