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seless
目前"還"沒有確實證據
僅個人推斷
表明一下
管媽說的我沒反對
管媽只說出部分
管媽也只能說出這部分
所以僅就管媽沒說出的補充
中油建好管線
其中一條交給福聚
2006年福聚榮化合併
24年市府資料都沒更新嗎
24年廠商都不需要申報嗎
中油建好管線是以油管名義
福聚又不做石油
榮化也沒做石油
市政府脫說變相使用說的通
市政府說毫不知情就沒責任?
可能還有
請別人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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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像管碧玲一樣,找到確切法條,不然以上都只是道德上的譴責,無能!犯法嗎?
但是當時的市府及中油,依據當時的法條看來是違法的可能性不小,
說他不道德,他可以硬凹,但若是違法,就不是耍耍嘴皮子就能過關的,
我猜相關人士目前應該都頭殼抱著燒,畢竟面對法律問題跟道德問題,後果是不一樣的.
無法可管聽起來很不爽,事實上你就是拿它沒轍.
我比較好奇871跟中油接下來要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