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odpig
我沒有看錯頁,單純就針對如何判斷範圍有差別罷了
在當下的消防人員,有辦法判斷出汙染範圍達到乙級了嗎?
如果可以的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在那個時候就該成立
而不是等爆炸後經濟部才跑出來建立應變中心
最後,不得不說這份規範書寫得非常之差
標準的官樣文章,完全沒有一個SOP該有的內容
我公司手邊隨便一本單一業務的SOP就比這計畫書詳細幾十倍
疏散部分只用幾行字就帶過,這哪能應付各種不同狀況的災害疏散?
各種不同的災害能用同一種疏散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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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業務計畫,後面還要有更詳細的執行計畫,該計畫一開始就有提到:
由經濟部擬訂本計畫,明訂中央政府相關機關實施事項,
並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以下簡
稱地方政府)及指定公共事業擬訂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
救相關計畫與執行災害防救業務之依據。
不過計畫只是計畫,光空想是很難一次到位的,只能不斷的演練修正,
甚至是吸取慘痛的教訓(這種經驗當然是最好不要有)。
就像寫程式也是不斷的測試除錯修改甚至實際上線驗證才能完成,沒有人能一次寫好。
因此現在爭執是否當時該撤離其實意義不大,而且很多決策都需要因時制宜,並非絕對,
只有透過實際操作才知道其可行性如何,並做出更適當的規劃。
我們只能要求政府,並不厭其煩的配合進行實地演習,才能做出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