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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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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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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17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846092.shtml
引用:
地方承擔? 陳菊:危險管線 不准經過高市
【聯合報╱記者胡宗鳳/高雄報導】

2014.08.03 02:59 am


針對經濟部「路權不在中央,管線權責歸於地方政府」的說法,高雄市長陳菊昨天強硬表示,如果中央認為地下管線是高雄市政府的管轄範圍,她願意承擔,將來這些危險管線都不准通過高雄市的地下。

陳菊還說,未來她將要求管線經過高雄市區或氣爆現場的石化業者,必須出席災害應變中心協助救災,中央既然曾說管線權責在地方,就該建置讓地方參與監督的完備機制,讓地下危險管線的資訊透明公開。

陳菊表示,高雄在廿年內發生二次重大氣爆事件,讓市民付出生命代價,她要求市府團隊要共同參與、監督這些事業單位,盼建立中央與地方共同參與監督的機制。

既然中央說都是地方的毛,花媽就開大絕了....
奸商:那個誰快去跟上面拉關係!!
舊 2014-08-05, 02:03 AM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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