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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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半天看了看..
還是覺得那"黃金三小時", 不能太過苛責政府..
雖然事後來看, 這是可以避免的.
1. 一開始有"瓦斯味", 這是公認的, 所以起初尋因方向就有錯..
耽誤了一小時...
沒出動偵測單位看起來好像問題很大, 其實也不然..
因為一般消防單位不是沒能力處理"瓦斯外洩"事件, 而且事情的嚴重程度.
沒有到現場勘查一定的時間, 你怎會知道要出偵測單位去?
台灣乃至全世界瓦斯爆炸事件多著呢! 哪次是直接把偵測單位帶上陣?
2. 十點時, 才出動有化學偵測的單位去查.. 到快氣爆時才查出有丙烯
丙烯無色無味, 就算專業單位, 也難第一時間去找這元凶..
要知道即便是專業單位, 如果"沒有相關經驗", 就像疑難雜症, 專業醫師沒經驗..
也是得乖乖按部就班查起, 這裡是一般住宅區, 不是工業區或工廠..
而且現場聞到的是"瓦斯味", 不可能事後諸葛般, "一看"就知道是丙烯有問題...
3. 所以, 如果李長榮不主動通報市府, 我不相信任何單位, 可以在三小時內確實找到元兇.
當然有人會說, 可以把管路通通關掉啊, 是啊! 但你怎知是哪條輸送管出事?
你"福至心靈", 突然未卜先知嗎?
除了聞得到的瓦斯外, 我不相信哪個政府單位, 敢要所有地下管線業者瞬間馬上全部
斷線? 這應該是挽救那一小時強行輸送洩漏最可能的辦法了...
可是....
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 有這種膽識及"肩膀", 沒可能當上一線主管單位.
猜對你可以當英雄, 猜錯呢? 再者, 我若是廠商, 我也會抵制這種無釐頭"命令"..
你以為是戒嚴時代, 沒證據想怎幹就怎幹啊?
就好像某地區瓦斯味重, 你要台電把整個大高雄通通斷電一樣可笑!
4. 香港專家說市府沒法三小時內解決問題是不該的....
這是指如果台灣確實遇過這類狀況才算, 因為雖然氣爆意外在台灣算很多..
可是每次都可以迅速確定"禍首"是什麼, 進而採取正確對策....
但這次卻是沒經驗前提下, 又沒廠商主動提供資訊, 所以判斷速度緩慢不能說
罪該萬死.... 等判斷出來, 已經沒有時間做處理了...
5. 無論如何, 沒做到"可能"做到的事, 高雄市政府還是得概括承受整個責任...
包括被求償.... 我也支持這樣做...
不過我想說, 以當時的狀況, 除非有未卜先知, 或媽祖顯靈上身的能力...
否則依常識及經驗水平, 這事還是難以避免的....
至於看到前面的聯合報社論, 只能說那叫"檢討報告"... 事後諸葛而已...
當台灣選擇把住宅區與這些化學管路"合而為一"的一刻起..
就是在埋不定時炸彈在自己身邊.... 人口密集住宅區, 去埋管運送這些非必須危險物..
本來就是錯誤的政策....
當然, 今天發生這麼嚴重事件, 不管中央或地方, 都有足夠理由進行大規模調查及清查..
但若沒發生呢? 只怕給你三五年你也清查不完... 更別說嚴厲要求相關單位或廠商..
要提出安全計畫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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