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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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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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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rtguitar
只有我覺得一封信要450萬有點誇張嗎
有延遲的確有錯
但該送達的也送達了
450萬對上一封信 這種懲罰的比例原則是不是有點失衡啊


合約又不是簽假的 (打完後突然覺得好像真的是簽假的)

照合約去年10月就要完成轉置,照合約早就該開罰了

高公局自己莫名其妙還自作主張給了6個月改善期

給完後又一再給機會

這不是一封信的問題,而是官商勾結已經到了目無法紀也不理會社會觀感把人民當白痴的問題了。
舊 2014-07-31, 09:12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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