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私人土地的所有權人照理有權處理上面的建物
但只要被搞上了法定古蹟兩個字~所有權人就不能隨便動了
所以過去就有那種發生火災的問題
最好的處理方式是請那些 藝文界出聲 的~不要只出聲
而是要出錢合資買下那塊地及建物
(之後他們想怎麼修那古蹟、申請法定古蹟~隨他們玩)
不是出聲出力去妨礙土地的所有權人行使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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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賣不賣的問題 如果只是單純的買賣就好解決
但是台灣人 尤其是老一輩 不能做"了尾仔囝"的觀念很重
祖先傳下來的土地怎麼用都沒關係 就是不能賣
賣了怕被人家講是了尾仔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