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aaaa88
那也要看是犯了甚麼罪.......還有自衛的目的只是阻止對方繼續侵犯你而已.....並不是逞罰對方或是讓對方完全失去能力沒辦法侵犯你.....

比如說對方罵你一句話....公然侮辱你......然後就要走了.......你並不能壓制對方不讓對方走......甚至要是不小心讓對方受傷了....你還是得負起過失傷害的罪行...

另外那女的...我在新聞上看到的影片是.....老公來了....
有靠山.......就一直叫老公打他...老公打他......要是把人打傷了....女的也是共犯...


我不喜歡這樣文謅謅的說法, 這是他們的事情, 現在平等了(力量)就讓他們去吧.

那個路邊中年惹到的事情, 他要承擔後果才行, 被報復了也是活該, 這跟罵髒話不同.

路邊男有動手了, 法律不適用來救他.
舊 2014-07-29, 06:06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