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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csshih
當有歐美分部時,那時差真會讓人想殺人
歐美國家工時規範嚴,所以開會只能挑他們OK的時間
台灣?那叫配合,不叫做加班
(先公投加班規範可以嗎?)


那是被台灣管理搞了, 而不是原本就該這樣.

這樣說好了, 分班制(2~3班)總有可以銜接不同時區的.

錢開下去就有人, 何必要精神不佳的硬性加班.
舊 2014-07-29, 04:5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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