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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您引用錯誤的條文了.....

酒駕等交通違規肇事的相關刑責是適用刑法第185-3條及185-4條.

而且酒駕也算是故意犯, 所以現行法條已加重刑責, 單純交通違規致人死傷而肇逃者,

刑責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

致人重傷則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原來已有加重,感謝告知
舊 2014-07-26, 03:47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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