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all.lee
問題所謂藝術的定義就不是那樣子
幾乎只要是人類任何經過細膩思考的任何行為與產出,都是藝術的範疇
恕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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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定義是自由開放的 ..... 沒有絕對的定義
這與藝術本質的不可捉摸有很大關係 <= 物質與精神的交媾
但它還是有
共識的定義 .... 因為
知識體系劃分領域條目的需要 . 以便群眾輕易認識
這不意謂著泛濫藝術觀是應該的 (泛濫藝術觀 <= 指任何符合藝術產出條件過程之物都可以是藝術)
因其創作精神與欣賞感動不可被理解 . 定義只依據了藝術的具體可見 (如流程與實物)
看似藝術被定義了 . 其實它的定義永不滿足定義兩字的辭涵 .... 不論任何的藝術定義
為此 . 我願意將藝術的定義交託自由開放 (對外) ......
動因在於我的藝術觀之嚴謹 (對內)
儘管看似嚴謹與自由開放相對 ...... 其實沒有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