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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 Cow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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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goodpig
你自己引用的WIKI怎麼不好好看完呢?

最後一段: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在2010年開始建議一系列措施以規管一手樓買賣,其中包括將傳統上以建築面積改為由實用面積定價等,以令買家更能得知付出價格與所購樓宇面積的關係,然而業界如地產建設商會等認為新措施會令消費者難以把單位與二手單位比較,也對法團計算管理費等有影響[2],並反建議將公用面積細項分拆列出和只管樓花而不監管現成樓宇[3],但亦有研究指所謂新舊樓宇定價將會混亂不應存在,因以往以建築面積定價時買家早已將建築與實用部份自行比較而調整心目中價值,所以實用面積較高的舊樓宇的尺價會比新建成發水較多的樓宇為高,而統一以實用面積定價不會引起混亂亦可免去買家自行量度、調查的成本[4],而這說法在現實中高尺價亦反映在如太古城中心等以實用率高見稱的物業樓價上[5]。


那個只是建議, 但遭到大地產發展商的反對, 所以到今天仍然是一個建議
舊 2014-07-25, 12:3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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