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utter-cat
目前進口郵包完稅價在3000元以內免稅。為了
避免民眾、網拍業者,從淘寶網購物交易時,分拆
小郵包逃稅。財政部今年2月訂出「郵包物品進出口
通關辦法」,只要從國外寄到台灣同一收件地址、或
署名同收件人的進口郵包,30天內2次以上或半年6次
以上,不再提供進口郵包免稅。
財政部近期再修法進一步緊盯,原本規定進口郵包的
完稅價超過3000元時,只會對超過的金額課徵5%營業稅
,但現在則改成貨品總金額都按5%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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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這些資訊, 請教幾個問題
"現在則改成貨品總金額都按5%課稅"
這是說無論任何包裹都抽5%,
還是說要先滿足"30天內2次以上或半年6次以上", 其包裹抽總額5%?
另一個疑問是, 如果資訊公司向外面很多公司, 訂了不少IC sample, 以前幾乎都低於$3k
但現在肯定超過那條件了, 不就都要被抽總金額5%?
如果公司內部有很多人, 都向外面訂了1~2件私人包裹, 因為收件地址都相同, 不就通通都要總金額5%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