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無情公主
內容如下:
未來內容將包含「三不條款」,亦即對只有1棟(戶)房屋的自用住宅;有2、3棟房屋,但持有10、20年(長期持有),沒有用來買賣套利;以及農民持有的農地農舍等,政府會盡量排除影響或給予優惠。
我來講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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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你確定人人都有一棟?
第二點:理論上沒錯,但我不認為有人買房20年的目的是為了投資,
投資要等20年才能回收,這20年還要肯定房價只漲不跌,20年太長變數太多
第三點:沒錯呀,本來每個人就是單獨的個體,就算是假離婚在法律上也是離婚,這樣買地要怎麼禁止?
至於子女就更有趣了,為什麼不能買子女的名子?照你的說法,只要你父母有房你就不能買房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