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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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bert@46
不是對好野人的標準變低...你還是不懂嗎?
嘴巴喊著沒錢.新手機?IPAD?IMAC?演唱會?樣樣來
真要是緊張.早就早中晚餐稀飯配醬瓜了.
大哥.您懂了嗎?
如果他們出了這筆費用.導致全家上街乞討
相信我.捐款絕不止這400萬而已
大哥.您還是不懂嗎?
體制內? 您又在說笑了.對吧
這400萬可以救更多的人
這些人可是生活都沒賺錢的
再怎樣輪.也輪不到這對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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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萬可以救更多的人?
這句話大概是這次事件中我聽過最多的批評了,
然而這種近似"某某錢可以拿去換成多少弱勢營養午餐的說法",
有一個最基本的地方道理講不過去:
這四百萬中的最少三百萬是李英愛一個人出的,她不是為了什麼其他的弱勢或理由捐贈,
而是指定為了讓這個早產兒能出院返台才捐這筆錢,有資格講說"這筆錢不如拿去給...."
這種評價的,只有李英愛本人而已不是?做這些批評的人有捐這對夫妻錢嗎?
我不曉得這種想法算是占李英愛便宜站在她的肩膀上批評,還是慷李英愛之慨。
我單身未婚工作超過五年,薪資收入比國內平均薪水還要多,假設我突然多了一筆300萬的債,
我也不得不靠爸來解決。
我還有爸有長輩可以靠,今天批評這些話的人,
有多少人揹了300萬的債還有一個剛生產完的老婆跟早產兒之後不會去燒炭的?
我不曉得那些3C產品是事件發生前或事件發生後購入的,爆料的人、記者也沒有講清楚。
但是看了許多人不爽的評論之後,有些人的想法讓我覺得很詭異。
1.我也覺得這對夫妻不負責任,但是去考古人家"
以前過什麼樣的生活、過去有哪些消費"幹嘛?
過去的生活水準跟現在需要幫助與否之間有什麼直接關係?
2.從1.延伸出來,台灣人似乎有個主流想法,評價一個人、一個家庭需不需要幫助的時候,
會先去衡量對方有沒有符合心目中那類需要幫助對象的刻板印象:
好像只有生活過的"比苦瓜苦茶還苦"的人才有資格接受幫助。
如果爆料的內容是這對夫妻是企業負責人,豪宅房產好幾棟,那批評這對夫妻很合理。
但今天的內容講白了就是隨處可見的中產階級而已;究竟富有到什麼程度才不需要外援都很難定斷了,
更何況是這種普通人?
還是批評的人認為只要日子過得比較好一點、稍微有一點錢的中產階級以上出了事,
就該歸類為不需要、不應該得到幫助的族群?
3.很多人說誰都不應該捐錢要這對夫妻自己想辦法、活該之類。這都是事後諸葛,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
確實這對夫妻處理方式完全沒盡自己的到責任,但是這些人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在他們批評這對夫妻活該的時候,
最雖小的是那個早產兒,
今天如果不是李英愛一個人捐出三百萬,那個早產兒現在還被扣在韓國,這才是現實。
父母態度就是擺爛,好,政府不幫忙、民間也不伸手,
早產兒就這樣拖著讓以一個沒ID、沒有健保照護的外國人身分她留在韓國?
她做了什麼錯事要受到這種待遇?
要能幫上這個早產兒忙,連帶就是會協助到這對不負責任的夫妻,這件事情是沒辦法切割的,
還是有人講得出不幫早產兒早點回台這種話?
請說說有什麼可以讓早產兒回國,又能強制讓這對夫妻盡到應盡義務的其他方法?
如果政府立法對這類事件有體制內很標準的處理制度,就可以要求這對夫妻照法律制度處理:
政府借位償還、或者像我舉的加拿大那個例子協調分期付款,
假設這對夫妻如果不照政府的制度,自己不拿錢出來,把小孩子留在國外多少時間之後,
政府可以判定這對夫妻遺棄或是沒有善盡教養照護之責先強制介入,事後再來追究這對夫妻的責任。
體制內的法律制度規範什麼都沒有,結果就是今天呈現出來的,大
好人是韓國李英愛,
外交部、衛福部是什麼事都沒作成的飯桶,這對夫妻拿了捐款後過爽爽什麼債都沒有、也沒有法律責任要扛,
大家只能站在"道德的角度"去批判這對夫妻、在沒有立場的狀況下要求他們把捐款吐出來,
結果最後最倒楣的還是早產兒。這樣有比較好?
一堆人嘴上鍵盤上愛心來愛心去,怎麼不見他們的愛心有想到那個早產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