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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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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今天下午以證人身份去了警局,我只是照當時發生狀況說了一遍,
另外走在我夫妻倆後面散步的傅老先生也來了,他也是證人之一。

受傷的小弟弟目前還在加護病房半昏迷中,重腦震盪,但是對父母的叫喚有明顯反應。
但是警員悄悄對我說:有綠色議員去跟家長關說不要提告訴

我想:他X的告死她為止,當事人沒有到醫院瞭解傷者狀況就算了,為何先找民代要壓事情呢?


”找議員、當事人沒有到醫院瞭解傷者狀況”
犯後態度不佳,這些要留下證據,如果將來提告,要讓法官知道。

這一定要堅持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且,這個案子看來是一定贏的,所以可以申請司法協助,對肇事方先進行假扣押,以免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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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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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7-08, 06:2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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