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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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aziel
複製 , 當然是複製對自己可行的, 用得上的, 這事要用腦, 不是只會copy. 學的是精神,
不是方法. 所以兔子羚羊硬去 copy 獅子野狼一類的說法已是指鹿為馬引喻失義.
年初修訂優良員工獎敘辦法, 我就替自己部門量身訂做了幾個條款, 看起來公平合理,
各個主管也都覆議通過. 但是我們早就準備好, 上半年度的優良員工果不其然輕鬆拿到,
年度的獎勵相信也是探囊取物. 有這兩個基礎, 年終要拿多一點, 自是不意外. 整個布局
早在一年半前就開始, 若說我是捏造制度創造不公平競爭, well, 我不否認, 但我要反問
沒拿到人之前又作了甚麼準備來爭取 ? 有付出才有獲得 不是嗎? 這就是我說的,
在自己適用範圍內, 複製類似富人的環境槓桿.
資源永遠是有限, 要的人伸手來拿, 能看得遠, 願意佈局, 用心用腦拿得走的算是剛好.
隨波逐流無所做為而拿不到就來喊不公平? come on , 世界不是這樣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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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複製對自己可行的,講白了還是挑對自己來說容易、能做的事情來做。
光就你講的遊戲規則那部分,一間公司裡面就連負責人都不見得是不能取代的人,
那有什麼員工、團隊、或是遊戲規則是不能改不能取代的?
你覺得你複製了上層的做法搞了技術性門檻,除非各主管都"不是領人薪水"的,
人事本來就會因為各種事情起起落落,上面吹個風,或者認為這種作法對公司有不良影響,
你所謂的"制度"就可能立刻變泡影。
我跟你很難有交集的原因在於,你是從中堅領薪水的角度看如何獨善其身;
我的意見是從發薪水的那方來看:高競爭力、高效率(人效比)、低成本作法在台灣已經到頭了。
效率不可能無限提高、低成本的極限就是沒有成本,不要說競爭力不可能無限提高,
光論人本身也不可能一輩子都很有" 符合主流的競爭力"。
而且關鍵在於,這些東西沒辦法"創造利潤"。"也就是我講的在此之上的事情"
即便已經出了問題,台灣還是很吃"競爭力"這套,人不是只有"競爭力"這個面向可以發展,
但是在社會經濟環境被"競爭力"、"適者生存"的價值綁死資源集中的狀況下,其他面向的產業或領域發展不起來。
引用:
作者Raziel
[續上篇]
至於甚麼能做, 甚麼不能做, 基本的底線是不能違法. 高一點的底線是不傷害其他人.
你提的金融商品問題, 那是 已經知道 將會有問題的斂財鯊魚去設計出來的, 基本上這超過
我個人的道德基準線. 我也反對將私德私利凌駕於一切之上. 但中間的平衡點在哪裡?
就要自己去拿捏. 生存原本就是八仙過海各憑本事. 當舉著公平的大旗時, 心裡想的是
依附在大樹底下好乘涼比較輕鬆, 圖的是自己的爽快, 只要是做起來辛苦的, 通通都
是制度不公, 都是圖利他人? 還是只要有公平機會, 就算拼到鞠躬盡瘁也無怨無悔?
到底是自己懶又沒方法又不敢承認還是系統真的有問題? 現在的社會, 我相信不處在
黑白頻譜的極端兩側, 而是中間地帶, 有正義, 有弊端, 有真相, 有偽裝, 有弱勢, 有特權.
但與其只顧著指責別人跟政府/權貴的問題, 不妨先看看自己能負責的那一塊能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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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中間地帶而不是機端兩側?你確定?
你這整段我就只問你兩件事,就足夠顯現你的盲....(我實在很難說這麼大的東西叫做盲點)
1.基本的底線是不能違法是吧?
2.那請問台灣企業真的有把勞基法當一回事來執行嗎?

你覺得這種情況叫中間?
你覺得要求企業遵守勞基法叫做依附在大樹下圖涼快?
坦白講,這樣互動下來我認為你確實有東西是從高層複製的很成功的-
" 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然後把話包裝得很好聽像是那麼回事,即使悖離現實。"
這個邏輯價值觀你100%有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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