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對租車行不是這樣喔!!
租車行是找承租人..
租車行不可能去找新聞中的阿宏討修..
的確..
有問題的是酒駕者,
不過新聞裡也看不出保時捷有無需要負責任,所以我也不敢多說!!
但撞壞就是要花錢了...
即使最後判酒駕者負全責......好像也意義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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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阿~~~~~~~~~
現在很多老闆....都是用公司名義去租車來給自己開的
被保險人的名義 很可能是公司名稱
如果是公司員工經由老闆同意使用公司車輛
基本上還算是合法的喔~~~~~~~~
如果阿宏是合法駕駛者(有駕照,老闆同意使用公司車輛的話)
保險公司還是要負責出險的....而是誰要賠保險公司錢就要看鑑定了
就目前狀況應該騎機車的死者,死者沒辦法賠就繼承人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