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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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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DRGs範圍內的不能自費項目是指"在絕大多數的DRGs給付範圍內你無法對特別或單一項目做醫材升級補價差"
(目前DRGs給付好像只有針對人工水晶體... 等3-4項醫材有開放差額給付)

假設DRGs納入心導管支架手術
過去心導管支架手術可以讓病人選擇你要何種廠牌、塗藥、不塗藥... 等
如果納入後這些選項可能都不存在
因為DRGs本來就是包裹給付所以無法對特定或單一醫材做升級

所以納入DRGs範圍的病例只有健保價、跟全額自付 2種選擇
而不想以往一樣可以自行補差價選擇其他的醫材

因為DRGs是單一疾病固定給付,也就是變相鼓勵醫院用最省錢的方式完成一項治療。
所以醫院用比較貴的治療方式利潤就低了。
如果病人偏偏堅持想用比較貴的方式治療,卻又不願意付比較多的錢,這是...?
說到底就是帳目問題嘛... 掛號費能不能多收? 伙食費能不能比較高級?
就怕得了便宜還賣乖的病人之後搞怪...
 
舊 2014-07-06, 02:36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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