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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放下中華民國稱號問題,假設地球上有一大陸地,統治者為A國,其旁有一小島,此島斷斷續續曾為該陸地統治。後來A國發生政爭內亂,B政權打敗了A政權,且不再以A為稱號,自立國號為B,並宣稱A政權已滅亡,怕的是A政權繼承者再來奪取政權。
然A政權並未滅亡,退居小島,並仍以A政權自居。小島居民不甘A政權占據小島奪取資源,以外來政權稱之,然而小島自始至終,從未有政權存在,也就是從未存在政府的基本架構。
此島曾因戰爭而割讓給另一政權C,直到在B打敗A政權的前5年,才收復回來。收復後小島接受政府的組織架構,使用A政權的金錢,依A政權賦予被統治者的權利與義務生活著,但部份小島居民不承認A政權,為脫離A政權而不斷努力嘴砲著…
所謂的國父,個人的定義是:一個偉大但對繼任者毫無實質意義的死人。但別輕忽死人的用處,繼任者以造神創造這個死人的偉大,並聲稱自己的一切作為都是依這個死人生前的指示而為,當然也包括黨紀處分。
所以,把國父當作一個稱呼就好,這個死人是否值得尊敬,要看繼任者做了什麼。不論你是不是在你老爸生前叫老爸,相信他死後你也不會就叫他死老猴,這就是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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