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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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xh167
我接觸的都是日本的研究機構,他們是完全不能收任何廠商的禮物(10 元的禮物都不行,所以他們過年過節沒在收禮物))跟招待吃飯(簡餐都不行),有一次跟他們從茨城到大阪去看廠商生產的東西(一天新幹線來回,操翻了),也是自己去吃飯,但是可以收我們台灣研究機構人員給的禮物。但是他們貪都是合法的才敢貪,例如有些特殊的研究機構可以報加班費,他們也是每個職員每天都故意晚一個小時下班,這樣每個月都有合法的加班費(達到上限),其實根本摸魚沒事幹,哪需要每天加班。至於沒加班費的機構,那職員當然每天準時下班。
美國人也是合法的都照貪,例如沒有法律禁止國會議員利用內部資訊炒股票,很多議員都利用這漏洞炒股(議長都一樣)。要新聞報出來才立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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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也是合法的貪啊!
因為台灣人都是 Judge Dredd~
I never broke the law, I am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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