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電話?
依照星爺的流程,我是不是該回阿成一句,要電話你不會去買一隻給她嗎?
不過我不是星爺,所以我直接回說:「要電話嗎?記住了,是3345678,是台北,外縣市要加02。晚點十點前別打來,因為我還在上班!」
「幹∼別鬧了,小琪真的要和你要電話啦。」阿成的幹聲中充滿著無奈。只是我感覺出,那是對小琪的無奈。
「喂,我說名義上的兄弟啊,你馬子閒著沒事要我電話做啥?是你該做的事做不好,需要人換手嗎?」
「唉∼她不是我女朋友啦!」
很難得阿成沒有反駁我。但是阿成這句話也令我進入金田一柯南模式,腦中開始推理起來。
沒法,我是邏輯很強的程式設計師。除了寫程式外,推理也是我拿手的項目。
依照我對阿成的了解,如果沒有一定的關係,那天唱歌時,他的手不會放著小琪的腰上。
其次,阿成那天明擺著是來炫耀丟閃光彈的。沒有和小琪確定一定的關係下,他不會帶小琪出來。
但是阿成此時又說小琪不是他的女朋友…
結論,砲友以上,戀人未滿。
當然,這只是我心中剎那間的推理,我並沒有直接和阿成說出我的答案。
然而多年之後,證實了我的想法。
和阿成的通話,最後就在我答應下結束。老實說,阿成都有我的手機號碼了,我給不給都無所謂。
追問阿成為何小琪要我的電話號碼,他也只是支支唔唔的說,小琪在台灣沒有太多朋友,那天唱歌覺得我人不錯,就想和我多聊聊。
老實說,這樣子的說法,我還真的不相信。
只是,生平第一次被女生要電話,也是挺爽的一件事。至於小琪倒底是來做啥的,時到時再說啦。
題外話~~~~
唉~~~我真的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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