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sclee
我的論點其實並不在乎人權公約是否要求廢死,要怎樣解讀,得看締約國簽了後如何立法落實

而是台灣好像有些人動輒拿人權公約的大帽子扣上來,好像簽了不去遵守是什麼嚴重的事,一旦被告洋狀,所謂國際人權團體還會來指責我們

現在連法官也怕得要命,好像這是聖旨一樣不可侵犯

我就說人權公約倘若如此了不起,美國就不會乾脆一口氣凍結了二十六條,凍結了可以鳥都不用鳥哪些拿著公約來質疑的人

既然簽了可以自行選擇性凍結的,公約不是個屁又是什麼?

美國許多法官跟檢察官是民選的,再加上陪審團制度,所以民意影響司法很大,
但是台灣的話,民意基本上對司法沒有太直接的影響力,
討好人權團體恐怕比討好民眾還要有價值......
舊 2014-07-01, 04:21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