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醃頭判無期 陳嫌搖頭: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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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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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
sclee
我的解讀這條文即使仍保有死刑的國家,也有一堆條件才可執行,但不能拿來當作理由不去廢死,這....不是就很明白要求締約國廢除死刑嗎?不然怎會用到"
拖延
"?
to delay
or
to prevent
個人解讀為: 公約制定者不樂見考慮現實面的第二項(only for the most serious crimes)
被引申為死刑有存在必要。
2014-07-01, 03:06 PM #
17
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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