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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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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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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lado
這兩年內有修法廢止死刑 ?

犯罪情節最重大之罪,還是可科處死刑。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六條


人人皆有天賦生存權,此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凡未廢除死刑國家,非犯罪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處死刑。
舊 2014-07-01, 01:05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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