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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小熊軟糖
一人租多人住的賴皮房客一堆,房東都不能破門查水表叫非承租的賴皮房客滾了,
你在你貼的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是有哪段文字是允許可以破門查水表的?
既然政府為了賴皮房客而犧牲房東的權益,這樣的規範房東也只好遵守,
那飯店沒規範允許你查水表,你就可以查?或者甚至限制房客行動的??
我就問你嘛,要是碰到拒絕登記的訪客或你所說的奧客,
飯店能藉27條限制他們的行動並搜身找出相關身分證明幫他們補登記嗎???


沒人允許認同查水表
在房間內的人都有簽約登記~就受到隱私權保障
沒簽約登記~就不受隱私權保障

房東也敲門~提出要求補登記或離開(沒要求補房費差價)
是房內的人相應不理
是房內的人拒不開門

限制行動
說被軟禁10小時
約16:00第一次說要從大門"有尊嚴"離開~"打算"在門口接受記者採訪
當時一樓證有會議管制中~被拒絕
http://newtalk.tw/news/2014/06/25/48623.html
賴中強說,原本下午4點他們與航警局協調,讓他與數位夥伴走出一樓大廳,對媒體記者說明情況,卻遭到航警局拒絕

到真正離開飯店
6點50分,被困了10小時的賴中強等7名房客在大批警察護送下,從飯店正門走出。
這樣有10小時?

從早上破門09:23開始計算比較接近
可別忘了~當時趕都趕不走
自己不走~說是被軟禁
真有一套

我很慎重的請問
此案有誰被搜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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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6-30, 04:35 AM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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