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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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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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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我一直不解的是,不由法院認定,到底該誰去認定?
我們網民在這個論壇就算來個民調百分百認為飯店業者是非法入侵,又如何?他們會理我們嗎?
維護自己隱私權除了提告,我實在想不出有其他方法爭到自己的權益,難道像電影非法正義去行私刑?
如淉賴律師等人不去提告,不就等於縱容了可能侵犯隱私權的業者,最後是否非法入侵將不了了之,告不一定會贏,但不提告肯定是連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都放棄
PS:李大師常被外界說他愛告人,他說民主法治社會,提告是文明人的表現也是公民的權利,不走司法途徑難道要去找黑道幫忙解決嗎?

我的觀點啦(你可以不認同)
隱私權是基本人權,法院能做的是保護,而不是去判定!!
如果隱私權要由法院認定才算,那就等著司法崩壞吧!!
當然司法可能崩壞無法保護你的隱私權,那就是人民應該重建司法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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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4-06-30, 01:27 AM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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