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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clee
豬不豬沒關係啦
意思是中止合約一事,有3個可能性1警方聲明是說謊自己腦補 根本沒這回事?2業者沒有中止,報警時騙了警方? 3 全是事實 只是改版後聲明沒提而已
改版後沒提不表代沒有,如樓上有人補充,時間點上的認知
重點是告了才是真的,上法院才見真章
既然賴律師一方包括有些網友如此確定飯店是違法,侵犯人權也好入侵民宅也罷,告了一定贏,還可民事求償,還等什麼?
PS:我回文比較小心,你引我的文有沒有看到第一句就說"如果這部份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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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不懂的一點是, 既然你認為上法院才見真章, 當初在行政院被趕的民眾們, 被警察打到頭破血流, 甚至大部份的只有坐在外圍廣場, 並沒有非法進入行政院, 既然他們沒有進入, 就完全沒有理由以暴力制止.
而他們也請律師提告了......而現在呢? 我完全沒有看到任何一位打人的警察被判什麼刑?
014拿了那麼多的錢, 多到甚至還沖馬桶, 上了法院也是無罪釋放, 理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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