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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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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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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feJazz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1&catsid=2&catdid=0&artid=20140626guisin005
警政署說明諾富特機場飯店住房民眾控訴事件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警政署6月26日17時說明「諾富特機場飯店住房民眾控訴事件」,據諾富特機場飯店表示:該飯店647、649兩房間係分別於6月21日、24日透過電腦網路訂房系統自國外訂房。

6月25日凌晨1時許有賴姓等2名民眾到桃園國際機場諾富特飯店check-in,入住647、649房間。該2位住客進入房間後,約20分鐘左右有5人到飯店自稱訪客上樓。該飯店安管室於25日7時許發現飯店內安全梯狀況有異,透過監視器發現有人於樓層多處走動,後由安全梯往下走,行跡可疑,遂通知安全主管,飯店隨即調閱大廳櫃台監視錄影帶,發現5位訪客皆未離開,安全主管即向飯店總經理(法籍)報告。

基於安全顧慮,諾富特機場飯店總經理及安全主管等人即親自前往了解...

如果這部分屬實
所謂破門前他們住宿合約已被終止,請他們離開卻不肯
等了這麼久也不見提告?是非法入侵民宅根本不存在?因為入侵時他們已非房客?
意思是有票人不具備住宿資格的強佔房間不走,這......誰的問題比較大?
 
舊 2014-06-29, 11:20 AM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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