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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e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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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12
引用:
作者LucsesNew
先說我的立場,我支持統一,不管什麼時候,什麼地點
為什麼在這篇我那麼積極
因為我真的有朋友在溫州碰過查水表.....應該說是送快遞
2010年,溫州,市區,人民中路/解放路交叉,環球大廈,我的房子借朋友住,因為網路發言有點偏激所以被請去了解了解,因此我也從瀋陽飛了一趟溫州,保人,簽切結,所以我非常反感這回事。


這個我懂
早年去大陸幾趟~當時流行台胞證上蓋印章"***蟲"
做法是a組先做~b組把風
再換b組去做~a組去把風

but..那是官方闖入
現在這個是房東破門
你多擔憂了吧

引用:
作者LucsesNew
拜託,你一直說飯店方有必要破門,那麼這些其他業者沒必要?
你先弄通邏輯吧,如果其他地方都沒發生這種事情,表示這個必要性?
還是說這家獨一無二,用的法與其他家不同
如果有必要,那麼就該通知警方,警方處理,還是說那條法可用可不用?
如果可用可不用,味什麼這次那麼急迫,套用周星馳的說法,如果不是你心裡有鬼,就是褲底有屎,沒登記可以現場登記,人過多可以現場加錢,我真沒看到這種店大欺客的必要性在哪


搜索票好像要刑事案件才能向法院申請簽發?

房間內有賴某簽約登記合法入住
但是也有4名強行住宿
不是1個簽約登記就無敵了~想怎樣幹都行


飯店也不是一開始就破門
敲門溝通無效~在門外表明請沒登記的離開~也相應不理
飯店為了排除4個強行住宿~又相應不理~拒不開門而破門~不可以嗎?
房間內的人都有合乎規定簽約登記~飯店當然無權破門~除非中止住宿契約
但是房內同時有4名違規強行住宿的事實
飯店為了排除不是房客身分的4人滯留房間~所以破門
影片也可以看到飯店破門後~就表明要求沒登記的離開
沒要賴某離開
進房後也沒身體接觸~沒搜索房間~沒觸碰房內物品

癥結點就在~房間內同時有1個簽約登記+4個沒簽約登記強行住宿
飯店有沒有權力破門?
有沒有想過~你都自認擁有該房間使用權
為何拒不開門
拒不開門的理由動機是啥
也沒做啥虧心事~開門怕啥
飯店也沒要求補房費
就是要沒登記的人離開~自動走出去不難吧
自己出去~也就沒有藉口讓飯店有破門的藉口

即使我合法簽約登記入住
但是我超額人員住宿~被飯店發現
飯店人員敲門~自知理虧~該會配合處理
絕不會像這幾個無賴~拒不開門

賴送棍也說了~侵犯隱私~"一定會"提告
希望他玩真的~不是在做秀
做秀=沒提告
玩真的=提告

猜看看賴某會不會提告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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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6-29, 04:06 AM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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