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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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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CafeJazz
相當認同

我的觀念也是如此

但這應該只能適用在合法使用的房客

飯店破門~個人有點過當~但又沒其他方法能即刻排除違規事實

很難支持強行住宿~飯店敲門又不開門處理~等同無賴的行為


我說的是租約到期而房東不續約喔,房客應該已經不能算合法使用了吧
舊 2014-06-29, 12:01 AM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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