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lee
本身不是學法
不過喜歡留意媒體上的司法新聞,尤其是跟我們自身息息相關的
剛看到主題這則報導,以及網民的反應,似乎一面倒
我是個懷疑主義者,有些事情會多一點思考
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是國內唯一五星級的機場飯店,也是法國連鎖集團國際飯店,影片中哪位老外主管說英文,應該是法國人
我在想人家經營旅館全世界幾百家,五星級的飯店遇到各式各樣的房客,甚至破門而入,應該不是什麼新鮮事
怎會被認定犯了如此嚴重的所謂侵犯客人的人權和非法入侵罪?如果是這樣,這家店的法律顧問要馬上炒魷魚,或是製定飯店內管理守則的人也馬上要他走路
另外是,當事人不是有律師嗎?開記者會宣示非法入侵民宅云云,如果鐵證如山,提告必定勝訴還等什麼?法律人難道不知實務上需要什麼要素才能成立嗎?
政治語言先說先贏,說你觸犯了什麼法,違了什麼法,沒太大意義的,告了被判刑定讞才是真的,否則大家都可以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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