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扯]台灣真的離破門查水表的日子不遠了
瀏覽單個文章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
CafeJazz
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
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或為必要
之處理。
一、攜帶槍械或其他違禁物品者。
二、施用毒品者。
三、有自殺跡象或死亡者。
四、在旅館內聚賭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五、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
六、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這是法????
2014-06-28, 09:50 PM #
309
judoy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udoyang
查詢judoy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udoy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