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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913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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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問我?我是看影片業者說法是21條

可不可以?沒法確定誰對誰錯,因為我不是法官

都說了,去提告不就一翻兩瞪眼,當事人有律師連律師費都不用

PS:這一串令人大開眼界的是,大家都變成法官,對了!新聞有沒有提到,告了沒有?


拜託,飯店保全講的觀光管理規則是行政命令,

隨意侵入他人租用的客房犯的可是刑法,行政命令抵觸法律和憲法無效。

而且觀光管理規則還是規範的是主管機關和業者的行為,不適用在消費者身上。

他講的21條頂多也只能請有公權力的警察向法院申請搜索票處理,飯店保全是完全沒資格破門進入的。
     
      
舊 2014-06-28, 09:16 PM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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