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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sclee
既然他們雙方對法律的認定不同
旅館業者引用第21條認為可以進入,裡面的房客說是入侵民宅
最好是提告,上法院解決

我們在這裡說再多也沒結論

第21條到底哪裡有寫到「業者可以強行進入旅客房間」?

這一串真是令我大開眼界!
某些人竟然可以扭曲法律到這種程度
還能分誰有隱私權誰沒有隱私權!?wtf.....
舊 2014-06-28, 08:50 PM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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