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你看不慣別人指控那些行為是『戒嚴時期~白色恐怖』,
但對無視破門而入侵犯隱私的行為??
到底哪一種比較嚴重呀!?
更何況.. 說那幾句話還是在破門之後的事!!!!
你直接說你是支持侵犯隱私的大家就很清楚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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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覺得飯店規定是超越憲法保障個人隱私的存在。
不是用飯店規定,就是用觀光管理規則這個行政命令來挑戰刑法強制罪。
就算是未登記、未加床,不具公權力的飯店保全也沒資格破門進入簽約的客房。
而且飯店明明可以當場請他們加床和登記,卻故意採用讓保全破門這個最壞的動作。
都有影片證明飯店保全侵犯人民隱私權,還可以替飯店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