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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913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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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domo
沒那麼簡單,仍要多方確認;

國內算房間,國外算人頭,

一般人沒這觀念,但規定是規定,執行不一定這麼嚴厲。。


假設賴律師所講為真,他們一開始七個人就全在櫃臺前,

那櫃臺人員怎麼不當場反應需要加床、登記,而在過夜後,後面才反應這件事。

現在就看入住之前,櫃臺前的監視器影片就能知道是飯店還是賴律師他們雙方誰在說謊。

而且就算事後要加床,法律可沒允許,飯店保全能強制破門進入趕人,

頂多事後打民事官司要求賠嘗而已,因為這頂多是民事糾紛,

保全破門侵入已簽約的客房可是刑法的強制罪。
舊 2014-06-27, 05:10 P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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