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afeJazz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1&catsid=2&catdid=0&artid=20140626guisin005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警政署6月26日17時說明「諾富特機場飯店住房民眾控訴事件」,據諾富特機場飯店表示:該飯店647、649兩房間係分別於6月21日、24日透過電腦網路訂房系統自國外訂房。
6月25日凌晨1時許有賴姓等2名民眾到桃園國際機場諾富特飯店check-in,入住647、649房間。該2位住客進入房間後,約20分鐘左右有5人到飯店自稱訪客上樓。該飯店安管室於25日7時許發現飯店內安全梯狀況有異,透過監視器發現有人於樓層多處走動,後由安全梯往下走,行跡可疑,遂通知安全主管,飯店隨即調閱大廳櫃台監視錄影帶,發現5位訪客皆未離開,安全主管即向飯店總經理(法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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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當事人說法,第一段影片約03:00有講,
他們入住時,七個人全部都在櫃臺前,櫃臺當時就知道他們有七個人而且確認過的。
所以要就是飯店說謊,要就是賴律師說謊,這一點只要看櫃臺附近的監視器影片,就知道是誰的問題。
只要一開始飯店同意他們七個人入住,後面才反悔,那飯店鐵定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