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扯]台灣真的離破門查水表的日子不遠了

[YOUTUBE]_1ixWbt-FJ0[/YOUTUBE]
[YOUTUBE]m7VjMTHYbcQ[/YOUTUBE]
國安局人員口中所謂的法律長這樣啦
引用:
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
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或為必要
之處理。
一、攜帶槍械或其他違禁物品者。
二、施用毒品者。
三、有自殺跡象或死亡者。
四、在旅館內聚賭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五、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
六、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我出差旅遊住過含星級飯店在內,沒有哪個是規定要全部的住客都要登記身分,
要用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第五項找碴趕人,住客不能出示身分證件補登記?
如果是我住宿遭到這種對待,我一定告翻這家飯店。

回歸法律來說,旅館客房在房客入住後就成為房客的私人住居,
旅館在沒有房客的同意下是不能任意進入的,就算是警察也必須要先出示搜索票才能進入。
旅館業管理規則規範的是業者不是住客,國安局既不是警察機關,明顯沒有搜索票,
也不是該法所謂主管機關,根本就無權進入客房。

容許國安局不用搜索票就能破旅館房門強行進入客房,
同樣國安局就敢不拿搜索票踹破一般民眾住宅大門,因為完全是同樣一回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40625/422321

引用:
2014年06月25日11:38

(更新:破門影片)

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今天來台,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與民主鬥陣的成員昨晚投宿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準備今日下午一點的「全民舉紅牌,停止王張會」行動。但卻傳出入住房間遭情治單位人員破門的暴力事件。

民主鬥陣貼出的照片已在網路上廣為分享,照片及所附圖說說明,入住成員的房間,遭國安與警察情治人員要求離去,成員目前入住的兩間房間已有一間被警方破門而入。許多網友得知訊息後,紛紛開口大罵「誇張」、「太扯了吧,臺灣到底是還是民主國家嗎」、「太扯了吧!住進去也不行哦!」、「破門而入是哪招啦!」、「連想罵髒話都找不到適合字眼....」。

而民主鬥陣聯盟也於稍早時間,在臉書上還原當時破門情形,表示「今天一早突然被「Room Service」敲門吵醒。結果一看才發現外頭是5個黑衣西裝壯漢,說我們沒有登記要我們必須離開;當時房間登記人賴中強律師不在,我們不願意開門,請他們表明身分,如果是警方單位則請出示搜索票;結果他們竟然跑去請飯店經理來。」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也在臉書上轉PO現場狀況,並呼籲大家「下午一點半,一起去桃園機場諾富特飯店,向張志軍舉紅牌!」。最後(廖梓翔/綜合報導)

發稿時間:10:29
更新時間:11:38
     
      
舊 2014-06-25, 02:39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