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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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akim
> 管它符合的用戶有多少!!!
> 合約怎麼簽就怎麼走!!!
雖然我覺得很誇張,不過我的立場還是沒變,鬧劇鬧越大越好
即便年代簽了個很慘的約(慘到免錢給年代作,年代還是賠)
找漏洞鑽的行為實在不可取 就斷吧
FIFA如果認為法院判的有問題(不該斷的斷,該斷的不斷)
頂多FIFA再斷ELTA的補償一下,這OK的
> 鵝沒看過合約,不過鵝推測授權的範圍應該是指SDTV的live播出(i.e. HDTV或是on demand/PVR不包括在授權範圍內 )
HDTV、on demand 我可以確定kbro都沒有 所以可以排除這兩個選項
至於PVR 這只要有申請就有
另外上面我說錯一件事更正一下
ELTA的聲明不是ELTA律師說的,是ELTA發言人...
所以似乎沒有錯的空間在(假設記者轉述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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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無非就是不該找年代,雖後你文章認為年代也有錯的可能,但一連串影射資訊源關係年代也辦法、年代簽了很慘的約、賠錢的約......無視侵權事實的辯護假設
整件事件幾天下來,愛爾達多天強調的重點就是不得在有線數位頻道上撥出,你也能針對其中一篇新聞中的數位機上盒片段文字大做文章。
曲解成 有線系統必須沒有機上盒服務、ELTA的要求是連類比頻道都不能有
該段論述如果依報導上下文及多日來的訴求目的來看 很可能只是 用戶不得用數位機上盒收看的誤植,就算真的愛爾達真的訴求如此那也是愛爾達自行過度的解釋,不影響年代侵犯其有線數位撥放權的權利。
另外你說的年代與凱擘今年尚未簽約,也不影響年代有權利要求凱擘將其平台上年代侵權頻道下架的權利
明顯可見的是年代完全不願解決的態度,事後在法院辯解的依據,也都是他簽約時即知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