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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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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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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akim
> 2.違規撥出的頻道 是凱擘數位平台上的"年代頻道",訊號提供者也是"年代"
> 3.年代與凱擘私底下的"訊號源"交換方式,是他們家自己的事,請搞清楚簽約簽的是
限定"撥出"方式的合約,中間訊號源是用類比跟數位都不關合約的事。
沒回到補回一下
違約是事實 但導致違約的 可以不是簽合約的人 <-之前好幾頁我要表達的東西
簽合約的人有義務去維護合約內容,這點就回到年代到底作到什麼程度上
至於責任可以追到什麼程度,要看年代到底做了些什麼
至於ELTA的話先去處理kbro吧,處理好那其他的事就好談了
從年代處理 再要年代處理kbro;恐怕FIFA都打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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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ELTA簽約的又不是KBRO
ELTA是要拿什麼跟KBRO談?
你能不能說點正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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