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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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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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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DVD4
《刑法》妨害名譽罪章應該除罪化,若當事人仍心有不滿,可尋求民事求償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舊 2014-06-17, 10:59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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