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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XX娘」涉刑責 立委擬修法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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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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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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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CDVD4
《刑法》妨害名譽罪章應該除罪化,若當事人仍心有不滿,可尋求
民事求償
。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
名譽
、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
人格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
2014-06-17, 10:5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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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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