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罵「XX娘」涉刑責 立委擬修法除罪
瀏覽單個文章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我是認為應該把民事求償的部分拿掉
把"有利可圖"的部分拿掉 一些訟棍無利可圖 自然就不會有這類為錢興訟的案件
如果認為罵髒話是一種"不良的行為"
妨害風化不也是?
有訟棍專找人提妨害風化的官司嗎?
因為沒錢拿 ....
說實在的"罵人"這回事 私下去喬一喬就好
開調解庭 跑地方法院
這些事都很麻煩
只有一種人不怕麻煩
法律人
2014-06-17, 08:37 AM #
15
JXL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XL
查詢JXL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XL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