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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煉心
早期我買三房公寓時,
就把二個房間分租出去,
含水電一個月各2000
多少減輕一點房貸壓力...
整屋子都幾百本的漫畫及電腦隨便用...
跟房客不定時討論看家裡還缺什麼設備....
最後我就跟房客結婚了........
結婚後荷包就變辛苦,
老婆不準我再分租了。


各位看看,收租金收到最後還把房客吃幹沫淨的就在這裡了。
舊 2014-06-16, 09:46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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