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小黃是主因
可是機車是次因
速度 還是會成為是否有肇責的原因之一

照這速度 就算在會閃的 也會被撞上
他是已經轉到超過二分之一
機車才來
而且不是很快很突然的轉彎

修法成這樣 跟行人無限上綱 都是惡法之一

你可以用『三個右轉』取代一個『左轉』,這麼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
舊 2014-06-16, 10:07 AM #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