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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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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emmy
超速,不是你自以為、感覺算數,有沒有超速,警察的儀器說了算。但一個迴轉,等於兩個左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依照現行的法規,就是錯的

今天把機車換成一台賓士或是BMW,相信很多人又會改口說都是那該死的小黃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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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罰則規罰則,但這個情況真的要打官司打到法院去,可以肯定的是,騎車的也絕對無法全身而退.小黃的賠率一定會比較大,但騎士也是一定也是要認賠,最後的結果就是雙方以 ?:? 賠對方.
小弟的表弟也是騎車轉彎,被後方一樣也是轉彎的轎車撞,開車的沒事,騎車的骨折住院.兩造打官司打到法院去,小弟的表弟還是法律系的,結果判決結果最後還是他也要負擔一部分的責任..........
舊 2014-06-15, 10:4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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