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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違規不對, 但是這車也騎太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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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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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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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an
在十字路口不管路權在哪一方
本來就該放慢速度行駛
誰都不曉得路口會發生什麼事情
放慢點速度總比參與頭七來的好...
這件事我認為機車本身要負40%的責任
錯!有號誌路口,應該依照號誌狀態,保持原有車速持續行駛,或是停車,絕不是毫無理由任意減速
無號誌路口,標準作法,則是停車再開,確保不會有腦殘的三寶橫衝直撞。這時減速慢行,只是貪圖方便、偷吃步的作法而已
台灣人到國外路考,有的人就是敗在這一點,而拿不到駕照
2014-06-15, 09:0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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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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