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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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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dynamo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0613/12666443.html

台灣也能比照辦理的話
我就支持廢死
這種假釋也出不來的比死還痛苦

看仔細....

引用:
2010年,德州克利夫蘭(Cleveland)市附屬城鎮一名11歲女孩在骯髒的拖車廂中遭21人輪**。認罪的嫌犯被分別判處7到15年監禁,其中2人被判99年監禁。(沈姝華)
 
舊 2014-06-13, 06:1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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